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(公告 2018年第9号,2018.5.15),以及生态环境局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广东纽厄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防爆灯 15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东纽厄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防爆灯15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建设单位:广东纽厄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上围南二路3号5栋
公示内容:验收意见、验收报告、验收监测报告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自2024年12月12日起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.
联系人:阮生
联系电话:15088133324
邮箱:842673559@qq.com
验收报告:http://www.jmgzep.com/jmgzep/download/2024121101.pdf
验收意见:http://www.jmgzep.com/jmgzep/download/2024121102.pdf
验收检测报告:http://www.jmgzep.com/jmgzep/download/2024121103.pdf